1月25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发布公告,公开正在接受审查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若通过并实施,电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将会受到处罚,而电摩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长安大学和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的抽样调查结果,截至2007年8月,郑州市电动车拥有量约50万辆,而符合标准(时速在20公里以内)的仅有10万辆。也就是说,郑州街头大部分电动车均为电动摩托车。 而凡是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都得加装限速装置或采取其他限速措施后,才能登记。即便有了“合法身份”,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的话,也将面临50元的罚款。
据悉,车辆如果转手卖给了别人,或发生其他变更,当事人都要及时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文章来源:大地商情摩配网 佚名/文 添加日期:200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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