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路又禁摩 关注三大焦点

关注理由:从6月1日起,福州市区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限时通行。这是福州市政府提升城市形象,引导市民出行习惯,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安全的重要举措。

    新限行令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的目光聚焦在出行是否更加便捷,交通拥堵现象能否得到有效缓解,有没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上。

    这次限行令,与2007年五一五四路限行令发布相隔不到一年。后者经过了近一年的实施,许多配套措施不断完善,但仍有一些难题尚待解决。

    相较于五一五四路,八一七北路、古田路的限行,将会遇到怎样的挑战,需要解决哪些难题?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能否在实施新限行令的过程中得到解决?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

将参照去年限行令处罚标准

    昨日,福州市交巡警部门一名警官告诉记者,将来在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限摩限电时段内,对于闯禁行的处罚,将参照五一五四路限行令的处罚标准。

    “一个城市一般不会执行两套处罚标准。”这名警官表示,新限行令颁布后,可能会参照去年的做法,在限行的第一个月,以劝导为主,让市民了解政策之后,再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去年的限行令规定,福州市区五一路、五四路部分路段限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如果闯禁行,摩托车每次罚款200元、扣2分;电动自行车,每次现场处罚10元。如果电动车车主不听劝阻强行通行,警方将按“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这一适用条款,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并处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在查处方式上,警方介绍说,原则上采取全球眼抓拍违章机动车,路面交巡警和协管员拦截查究违章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监管将会是个难题

    福州交巡警部门一名负责人表示,在五一五四路限行的监管上,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题,而相对于五一五四路,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路面更小,公交更少,人流更为密集。作为交通秩序监管者,他们遇到的挑战将会更大。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五一路上调查时注意到,在禁行时间段内,闯禁行的摩托车并不多,但闯禁行的电动车却有不少。一名交巡警坦言,五一五四路上的电动车的监管确实效果不好。

    据了解,五一五四路是福州市区的示范道路,该路段全球眼投放量达到38个,基本上是每200米就有一个。另外,在五一五四路33个路口,还配备了1~2名民警,2~3名协管员或保安,并配备一部摩托车加强巡查。

    但是,即将执行限行令的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在硬件上就显得非常不足了,无论是探头数量还是在民警、协管员、保安的配备上,都难以与五一五四示范道路相媲美。

    记者了解到,八一七北路日平均机动车流量约为7万辆,古田路为4万辆,虽然比限行前的五一五四路少了一些,但是在五一五四路限摩限电后,其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机动车流中占非常大的比例。6月1日后,在保证五一五四路限行令有效执行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这将是摆在交巡警面前的一个难题。

新限行区域如何停车需规划

    相对于五一五四路,八一七北路和古田路的停车难度就会不小。记者实地调查后了解到,从东街口开始往南,大洋百货和东方百货门前是新限行区域内最大的两块停车场,分别可以停放上百辆的电动车和摩托车,接着就是津泰路的人行道和冠亚广场门前。

    新限行令执行后,大洋百货和东方百货门前的停车场如果被取消,那么几百辆电动车和摩托车将全部涌向杨桥路、津泰路的人行道和冠亚广场门前,如何有效进行管理,这又是一个问题。

    即便两个大停车场能够保留,情况也不容乐观。记者了解到,通往大洋百货停车场的路,是东街口电信大楼背后一条仅5米宽的小巷子,而且由于这里也是通往大洋百货的私家车停车场的必经之路,届时的路

权争夺将会更加激烈。而绕行到东方百货大楼门前必须从背后原郎官巷通过,而这里正是在东街口搭乘出租车的地点,该路口目前的拥挤程度已十分严重,难以承受新的通行压力。

    昨日,记者在回访五一五四路的停车点时,发现福新路、东水路、东大路、高桥路、国货路、儿童公园路沿线几乎都是住宅区和商业大厦,空地所剩无几。相当多的摩托车都是停在支路的路边。

    交巡警部门规划出的临时“停车场”,基本上都是在原有停车场基础上略为扩大的。相较之下,五一五四路的商业区并不十分集中,限行令给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停靠带来的压力要小得多,因此,八一七北路、古田路的停车问题,需要好好地进行先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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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48个城市 禁限摩托和电动车

    据了解,全国有148个城市禁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其原因主要包括噪音大、空气污染严重、事故率高、诱发犯罪以及影响城市形象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限摩或禁摩政策,政府一般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出资对未报废在册的摩托车进行收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赔偿办法;二是以拍卖的形式将它们卖到其他城市或地区;三是明确规定摩托车不准上路,让其自行消亡。

    以广州市为例,2007年1月1日是最后期限,未到报废期的摩托车,可折旧后赔偿;到报废期经检测还可行驶的,如报废的话也给予赔偿;过户到别的地方继续行驶的,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广州市政府大力发展公交,给困难人群交通补贴,增加自行车道和过街天桥。

    与之相对应的是,一项调查表明,有三成摩托车车主表示,在禁摩后将考虑购买汽车满足出行需要。按照广州40万辆摩托车保有量计算,广州禁摩将催生10万多名汽车车主,这对交通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李大泽 关永辉/文 添加日期:200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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